2024届毕业生:
根据珠海市“关于印发《珠海市就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》的通知”(珠人社规〔2021〕6号)等文件精神,对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脱贫人口家庭、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,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学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,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和发放原则
在珠高校2024年毕业的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脱贫人口家庭、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,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,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创业。补贴发放坚持自愿申请、公平公正的原则。
二、补贴标准
3000元/人,每人只享受一次。
三、申领发放程序
(一)网上申请流程
请符合条件且需要申请的毕业生于2024年4月15日前登录“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”申请(流程操作详见“附件1”)。
(二)资料上传要求
1.附件须上传困难家庭相关辅证材料(包括城乡低保证、特困职工证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证件)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辅证材料,或残疾人证件。上传材料清单须与证件类型、人员类别一致,证件在有效期内,附件统一以图片jpg格式上传。
2.如果符合多个条件,人员类别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申请。如既满足曾获国家助学贷款又是低保家庭,则人员类别可选择曾获国家助学贷款或低保家庭并上传相应的材料。
3.若证件材料内无申请人本人信息,须补充户口本等可证明持证人与申请人关系的材料。
4.助学贷款合同须上传完整的正反两面(须有本人签名和公章,选择任一学年贷款合同上传即可)
5.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无需上传材料,直接提交申请。
6.准确填写核对银行账号等信息,以免影响补贴资金的正常发放。
7.请同学们认真填报和上传材料,材料不合格将退回重新修改。提交申请后,请留意学校审核结果,如申请流程被退回,请在截止日期前及时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三)审核公示
通过学校预审的名单将在校就业信息网进行5天公示,如无异议,我中心将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。
(四)拨付资金
经上级相关部门核准通过后,除按规定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中央、省就业专项资金外,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支付。市人社相关部门将通过集中金沙娱场城app的支付方式,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。
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,学校、社会、学生关注度高,各专业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,加强协调配合,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。
职业发展指导中心
2024年3月14日
(联系人:吴老师 联系电话:0756-362255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