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届毕业生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1〕12号)、《关于印发<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(珠人社规〔2021〕6号)、《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指南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顺利就业,现就有关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和发放原则:
在珠高校2025年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的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脱贫人口家庭、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,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,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创业,可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补贴发放坚持自愿申请、公平公正的原则。
二、补贴标准:
每人3000元,每人只享受一次。
三、申领发放程序
(一)网上申请流程
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的毕业生于2024年9月24日(周二)前登录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(网址:)进行申请。操作流程详见附件。
(二)资料上传要求
1、附件须上传困难家庭相关辅证材料(包括城乡低保证、特困职工证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证件)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辅证材料,或残疾人证件。上传材料清单须与证件类型、人员类别一致,证件在有效期内,并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附件。
2、若符合多个条件,只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申请。如既满足“曾获国家助学贷款”又是“低保家庭”,建议选择“曾获国家助学贷款”类别,并上传相应的材料。
3、若证件材料内没有申请人本人信息,但与持证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,须补充户口本等能证明持证人与申请人关系的材料。
4、助学贷款合同须上传完整的正反两面(须包含本人签名和公章),可以选择任意学年贷款合同,但须与申请时填写的合同编号一致。
5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无需上传材料,直接提交申请。相关部门会依据国家平台比对数据进行审核。
6、上传的附件材料均为原件彩色照片或扫描件,要保持红色公章等,否则审核不通过。
7、请准确填写包括完整支行信息在内的银行账号,特别注意,已办理社保卡的同学,补贴将默认发放至个人社保卡,务必要及时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。若未按要求准确填写、核对信息而影响补贴正常发放的,后果由申请人承担。
8、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填报申请和上传材料,并及时查看系统中审核结果,并密切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结果。如申请流程被退回,请在三天内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,以免错过截止时间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三)审核公示
通过学校预审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5天公示。若无异议,我部将上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。
(四)拨付资金
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相关部门核准通过后,高新区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划入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。
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,受到学校、社会和学生的广泛关注。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求职创业补贴。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加强宣传力度,密切协调配合,确保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。
联系人:吴老师,联系电话:0756-3622062。
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
学生工作部
2025年9月2日